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钻机操纵安全规程(二)

浏览次数:1344   更新时间:2016/9/14 16:54:17

钻机操纵安全规程(二)
11、不管什么情况下,当桅杆上段有人工作时,桅杆下不许停留其它职员。
  12、遇有恶劣天气时(暴雨、大雪、结冰或五级以上大风),不许在桅杆上工作。同时,也不答应利用人工照明在桅杆上工作。
  13、严禁使用裂股的钢丝绳。
  14、钻具升降时,严格禁止用手摸钢丝绳。
  15、除钻机升降,下钻管等外,井口严禁敞开。
  16、为了防止钻具或抽筒从井内掏出井外时的甩动,必需使用由直径15~20mm钢棒制成的钩子钩住。
  17、在清洗抽筒时,应利用坚固可靠的钢丝绳结成环,套在抽筒下端,将其倒翻。
  18、用滑车晋升或下降套管时,以及机器在打捞工作时,所有工人应离开钻井。
  19、在用起重器拔出套管时,为避免套管脱落,必需彼此固定在一起。
  20、在照明休止的情况下(夜间时),钻孔工作应该休止。这时钻具仍在井内时,就应该小心地把钻具从井内掏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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